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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江—湄公河是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经济文化贸易交流的“黄金水道”。为服务澜沧江航运经济发展,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10月29日,北海海事法院组织干警到云南省景洪港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干警们向港区内的船员、船舶经营者发放法治宣传册,介绍该院基本情况、受理案件类型以及景洪法庭的管辖范围等情况;就船舶营运中可能产生的污水排放、油污等问题向群众宣传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耐心详细地解答船员关于劳务合同等方面的咨询;与船舶经营者话家常,了解航运市场情况和法律服务需求,以实际行动让法治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做到服务群众“零”距离。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余份,为现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12人次。
北海海事法院作为国家在地方设立的11家海事法院之一,管辖云南省澜沧江至湄公河等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发生的海事海商案件和海事行政案件。近年来,北海海事法院加强跨区域司法协作,先后与西双版纳州、普洱市、临沧市三家中院签订《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框架协议》,构筑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通过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审理多起发生在澜湄流域的跨国海事海商案件,为澜沧江航运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积极开展法治宣传,不断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助力打造和谐安宁美丽家园。(蒋福文撰稿、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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