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作品展示 |“我与北海公园的故事”北海公园

北海 更新于:2025-02-25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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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庆祝北海公园对外开放100周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深公众对北海公园的了解与情感连接,特举办“我与北海公园的故事”北海公园开放100周年主题征集活动。本次活动旨在通过征集个人与北海公园之间的故事、珍贵影像等,展现北海公园百年风华,传承历史记忆,同时激发公众对自然美景与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活动由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指导,北京市北海公园管理处主办,中国新闻图片网、北京日报社北京晚报、北京日报客户端协办。

    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开放,吸引了大量专业摄影师、摄影爱好者、文学创作者及热爱北海公园的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期间,我们回顾了众多北海公园的历史瞬间,聆听了众多与北海公园有关的独家记忆。以下为近期部分投稿作品展示,欢迎影友踊跃投稿。

    经主办方评审后,入围作品的作者将有机会受邀出席北海公园开放100周年主题活动,并颁发收藏证书及北海公园精美文创纪念品等。


    以下图片、短视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投稿作品展示(部分)

    父母爱情(组图,部分) 崔哲/摄

    作品描述: 父亲在50年代末留苏期间开始接触摄影,拍了大量人文风光照,并自己冲洗照片。父母恋爱结婚是在六十年代中期,北海公园见证了父母爱情,并一道留存在了老相册里。1967年我姐“爽”诞生,后来父亲又拍摄了很多奶奶抱着孙女在北海公园的合影,作为老三,现在颇有些羡慕和嫉妒。如今,虽然奶奶与父亲都已经不在了,但看着这些老照片,我知道他们的爱一直不曾离开……

    青春的见证 刘淑英/摄 

    作品描述:母亲去世后,整理遗物时,我翻出了她年轻时在北海公园拍摄的老照片。那一瞬间,岁月仿佛倒流,带我回到了那个充满青春气息的年代。

    其中,有一张合影拍摄于1953年元旦,母亲位于第二排中间,青春芳华的她正在北京农业大学(现为中国农业大学)求学,距今已有72年。

    父亲曾参加抗美援朝,平时酷爱摄影。老照片不仅见证了北海公园百年的风华,也承载着我父母的青春故事。每次翻看,都让我感受到一种时光的温暖与深刻的情感连接。

    1958年夏,小学二年级的孩子和老师 张绍仁/摄

    作品描述:1958年夏天,小学二年级的孩子们和老师在北海公园留影。

    我与北海公园的合影(组图) 马腾腾/摄

    作品描述:从相册里翻出了2001年的老照片,同一位置重新拍摄。组图1,北海公园岸边,印象里以前的天空经常白蒙蒙的,现在的空气质量比过去好很多。组图2,九龙壁前合影。

    北海公园秋日美景(组图,部分) 王忠恕/摄

    作品描述: 北海公园的秋天,美得让人心醉。金黄色的树叶在秋风中摇曳,与碧绿的湖水和园内古建相映成趣。

    北海公园的光影变奏曲(组图,部分) 王超/摄

    作品描述: 北海公园的光影,是自然与历史的完美交融,是时光沉淀下来的诗意华章。在这里,每一次与光影的邂逅,都是一场心灵的洗礼,让人沉醉其中,忘却尘世的纷扰。

    京城盛景 李志刚/摄

    作品描述: 作品拍摄于2016年9月2日,京城盛景看北海,巍峨层峦多一峰。

    遥相呼应 谢长血/摄

    作品描述: 2023年12月11日,雪后清晨,从五龙亭往白塔看去,北海公园的一角也如此美丽。


    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

    主办单位:北京市北海公园管理处

    协办单位:中国新闻图片网、北京日报社北京晚报、北京日报客户端

    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2025年1月14日-6月10日

    评审公示时间:2025年6月下旬

    展览展示时间:2025年8月

    征集方式



    (一)摄影、短视频类

    投稿人可通过电脑端或移动端登录征稿平台“元景云”(s.cnsphoto.com)进入“我与北海公园的故事”活动页面投稿;也可关注“中新图片网”微信公众号并点击“我与北海公园的故事”活动投稿页面进行投稿;还可以进入“北京日报客户端”,在首页点击进入“我与北海公园的故事”北海公园开放100周年主题征集活动专题页面进行投稿。

    参赛者在投稿时请务必填写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和简单的作品说明。摄影、短视频类作品投稿指南见链接:
    http://www.cnsphoto.com/hz/2023.html

    (二)文字类

    请按照投稿要求将文字作品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工作邮箱beihaigongyuan100@126.com,邮件主题注明“我与北海公园的故事”(征文)字样,邮件正文应注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且稿件署名作者只能保留一位。

    参与对象




    面向全社会开放,专业摄影师、摄影爱好者、文学创作者及广大市民均可参与。

    征集内容




    (一) 摄影、短视频作品


    内容要求:围绕“我与北海公园的故事”主题。

    1.我与北海公园的合影(需有新老照片的对比)

    2.风光类

    3.人文类

    4.节日庆典等活动类

    5.老照片(时间应为2000年以前)

    格式要求:图片文件须为JPG格式,每幅作品不小于3MB,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彩色、黑白均可,拍摄设备不限。单张或组图均可。短视频作品时长要求30秒以内,MP4、MPG、MOV格式均可,像素不低于1080p,文件大小1G以内。投稿者线上提交作品时请务必填写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并附简短说明(不超过300字)。

    (二) 文字作品

    1.内容要求

    散文、短篇小说、随笔等形式均可,需围绕个人与北海公园的真实经历或情感联想展开,具有文学性和感染力,如有原创配图,图片以附件形式和Word文档一并发送。

    2.字数要求

    散文、短篇小说不超过2000字,随笔不超过1000字。

    3.提交方式

    Word文档或纯文本格式,附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4.作品展示

    优秀文字作品,在审核后刊登于北京晚报《五色土》。


    奖项设置




    所有主题作品征集完成后,主办方进行评审,入围作品将颁发收藏证书及北海公园文创纪念品。优秀作品将在北海公园集中展出,敬请关注。

    权责须知




    (一)所有作品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征集的主题。拍摄过程中,遵守《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及公园各项管理规定,如有涉及不文明拍摄,作品不予参赛。不得对投稿摄影作品原始影像删改、添加、技术合成等。可适当调整摄影作品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及构图剪裁等必要的后期处理,禁止任何歪曲作品真实性的操作。

    (二)为保证投稿作品评比的公正性、公平性,摄影类投稿作品不得加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

    (三)不接受翻拍作品投稿。

    (四)所有投稿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并拥有完整的著作权、肖像权等,确保作品无版权争议。所有投稿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尊重个人隐私与肖像权,涉及人物的作品需获得当事人同意。凡涉及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隐私权、音乐授权等引发的法律问题及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自行承担。若有第三方对作品中的人、建筑或其他事物(包括但不限于短视频作品中所使用的音乐、字体、素材等)提出权利方面的声明或不满,投稿者应对作品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承担全部责任,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评选产生的入围作品公示完成后,将通知投稿者领取证书和纪念品。同时,视为投稿者同意北海公园拥有入围作品的使用权,主办单位有权将该作品用于活动相关的公益宣传使用,包括展览、画册、媒体宣传等用途,不再另付稿酬。

    (六)主办方收到投稿作品后,将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如有疑问可与主办方联系。

    (七)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条款规定。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主办方拥有对本次征稿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联系方式




    摄影、短视频类: 010-88311326(工作日期间)

    文字类: 010-85201625(工作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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